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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9日   来源:国研室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贯彻落实好这项任务和要求,应主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1.坚持低水平起步,努力实现制度公平。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经济承受能力出发,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要加大财政对医疗保障制度的支持和引导,帮助困难群体参加医疗保障,保证制度公平可及。

    2.坚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加强统筹规划,实现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协调发展。同时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给未来制度运行造成难以承受的压力。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医疗保障制度政策、框架和标准既要统一,又要兼顾城乡、区域经济差异,实行分类指导,鼓励地方因地制宜。

    4.坚持完善制度与强化管理并重,提高管理服务能力。要根据医疗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建立经办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运行经费合理增长机制,不断提升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能力,为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

    5.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公共服务管理。要将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作为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由政府统一规划,逐步加大各级财政对医疗保障的投入。

    二、医疗保障体系总体框架

    总体上,我国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这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层次,应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目前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个基本制度。主要实行以用人单位、家庭和个人缴费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医疗费用的共付机制;以大病统筹为主,满足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今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实现制度框架基本统一,并在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缩小保障待遇差别,以及向一般疾病延伸。

    二是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这一层次包括城市医疗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主要是针对无力进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以及进入后个人无力承担共付费用的城乡贫困人口,由政府提供资金,使他们能够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三是补充医疗保障体系。这一层次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和其他各类补充医疗保障制度。主要解决两类问题:一是解决特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如军人、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和对国家公务员的医疗补助,资金由财政解决。二是满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较高层次的医疗需求,包括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保险费的一定比例可在成本中列支;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由个人或用人单位自愿购买。

    三、当前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重点内容

    1.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弥补制度安排空缺。当前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首要任务,是通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进行试点,逐步在全国范围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城镇没有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的居民纳入制度范围。今年的任务是,要将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50%以上的城市。

    2.完善现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快扩大覆盖面。一是通过建立有效的财政支撑机制,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资金和城镇低(无)收入人群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问题;二是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建立稳步增长的筹资机制,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三是制定适当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工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并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管理服务上的衔接;四是逐步加强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应用法律、经济、行政等综合手段,促进各类人员“应保尽保”,解决医疗保障“逆向选择”问题。

    3.积极发展城乡医疗社会救助,筑牢底线。这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以外的大病医疗提供帮助。当前,农村社会医疗救助要加快推进步伐,尽快在全国基本建立起比较规范的制度,并将救助政策落实到人。要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资助贫困家庭参加新农合,并对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要不断扩大试点,并与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适应。

    4.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元化的健康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继续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的方式。

    5.统筹规划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协调发展。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由于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在保障人群、保障方式、保障待遇和管理服务等方面衔接不够,突出问题是农民工在城镇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和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缺乏有效的衔接办法,同时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交叉,要加强统筹规划,明确划分医疗保障体系不同层次及各项制度的功能和定位,使之保障主体明确、保障责任清晰且政策相互衔接,实现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

    6.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和费用控制,建立有效管控机制。要进一步明确第三方对医疗服务监管的作用及地位,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管控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诚信水平的提高。探索医疗保障代表需方利益与供方进行谈判的医药价格决定机制,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体系,建立医疗保障基金有效使用和风险控制的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