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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9日   来源:国研室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对于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府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做出了明确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

    一是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认识和能力。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报告关于民族工作的新论述,认真总结民族工作方面的新经验,正确认识和处理各民族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要在全社会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二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们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必须长期坚持,并根据民族自治地方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权利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保障。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必须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区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这是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共同愿望。要始终把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组织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和《兴边富民“十一五”规划》,抓紧落实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方面人才。不断壮大民族地区干部和人才队伍,提高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其做好民族工作的特殊优势和作用,是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的组织保证。应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件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改善民族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民族地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帮助民族地区培养更多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民族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大力培养民族地区建设事业需要的初级和中级实用人才。

    五是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进一步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同时,坚决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各种分裂、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做好宗教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是党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现代科学知识,使信教群众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二是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这是我们党依法执政和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要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更好地维护团结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这是我国信教群众的自主选择,是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和控制的重要保障。鼓励和支持我国各宗教团体自觉坚持这个原则,帮助和支持它们结合各自宗教特点加强自身建设。

    四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我们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的成功经验作出的科学论断。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祖国统一多做贡献,支持他们反对和抵制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是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一步拓展海峡两岸宗教文化交流渠道,不断扩大和深化宗教领域的对外友好交往,推动宗教界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维护世界和平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