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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取得积极进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0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一)继续完善城镇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加快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步伐。全面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三年调整工作,月人均养老金由调整前的714元增加到963元。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逐步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缺失问题,88个城市开始试点。继续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和工伤预防、工伤康复试点等工作。

    (二)加强农民工和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继续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和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参保人数均超过3000万人。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参合农民达到7.3亿人,以县为单位的覆盖率达到86%。

    (三)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国普遍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了保障范围。截至2007年底,全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3452万人,比上年增长129%。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覆盖低保对象2271万人。农村全面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国近90%的县(市、区)。

    (四)实施临时补贴应对物价上涨。为积极应对物价上涨,尤其是猪肉、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上涨,采取临时物价补贴,中央财政补助20多亿元,提高城市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缓解了物价上涨给城镇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