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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0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全面实施《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继续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政策,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

    (1)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积极鼓励发展中小企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努力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

    (2)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全面加强与俄远东地区的经济合作。

    (3)扎实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积极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4)加大水利、农田基本建设、粮食基地道路建设,改造中低产田,规划建设好大型商品粮基地和农牧产品基地,提高对农产品供应和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

    (5)加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生态建设力度,保护好天然林资源和湿地,防治沙漠化。

    (6)着力改善民生,努力促进就业,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

    努力把东北地区建设成为我国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要的原材料生产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区,推动东北地区朝着全面振兴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