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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0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2008年,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好“两个比照”政策,组织编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促进中部崛起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继续落实和完善促进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中部地区油料生产,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研究制定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是继续推进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大力支持煤电基地、发电机组和电网等建设项目,启动非粮燃料乙醇试点工作。积极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通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工程进一步促进光电子、电子元器件等高技术产业规模化、产业化。

    三是大力促进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继续实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积极推进区际联系通道、煤运通道等重大铁路项目建设,加快国家公路运输站场建设,新建、改建和迁建部分机场,构建中部地区四通八达的交通体系。继续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

    四是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引导加工贸易向中部地区转移,完善鼓励中部地区企业到境外投资的政策措施。

    五是促进城市群和县域发展。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沿干线铁路经济带和沿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优化乡镇布局,支持县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