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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0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一)继续完善养老、医疗等城镇社会保险制度。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积极推动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省级统筹。研究制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政策和办法。加快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50%以上的地级市,探索解决各类医疗保障制度衔接问题。继续加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

    (二)着力推进农民工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继续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抓紧制定出台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能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实现覆盖全国所有农村地区。有条件地区加快探索建立财政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农民参保。

    (三)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事业。研究建立低保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和各级财政动态补助机制,探索建立制度统一、标准有别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增加对困难群众的价格补贴,积极应对价格上涨。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抓紧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四)加大投入、强化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监管。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行政、审计、社会等监督,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透明度。加快研究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政策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