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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新阶层、新群体更多代表委员登上两会舞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记者季明、陈芳)即将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3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将首次代表这个1.5亿人的群体,走进人民大会堂履行职责。

    从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律师再到农民工群体……近些年来,两会上新阶层、新群体代表委员的不断产生与增加,不仅是中国社会结构随经济发展而变化的缩影,更体现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为新阶层、新群体的民主诉求,开辟了更宽广的渠道。

    “民主政治必须是有序渐进的过程,要让各个阶层不同的利益诉求有序表达。”来自江苏的全国人大代表祝义才如是说。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来自中央统战部的数字显示,目前我国新社会阶层人数大约为5000万,掌握或管理10万亿元的资本,直接并间接贡献着全国近三分之一的税收,每年吸纳全国半数以上新增就业人员。

    个体、私营企业主集中亮相全国两会,是在2003年。当年产生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中,2984名代表里有55名私营企业家。当年全国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户数为2353万户,私营企业300万户,民营经济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社会阶层的出现,改变了代表委员的构成。改革开放以来,一个广泛分布于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的新社会阶层不断壮大。

    与个体、私营企业主一样,新社会阶层中的律师过去在全国人大代表中也只有“个位数”的代表。可在今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后,新一届全国人大中有11名律师代表,新一届全国政协中有9名律师委员,而换届后的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中执业律师人数已达800余人。

    而在新群体方面,除了此次为各界关注的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外,在今年上海等地的地方两会上,大学生群体、退休职工群体也首次拥有了人大代表,残疾人群体的代表委员人数也得到了保证。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林荫茂说:“随着新阶层和新群体在中国经济中地位的上升,必然让他们的代表委员拥有更多发言权。”

    新阶层、新群体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往往有着比较明显的群体特点。第一次参加全国两会,上海市历史上首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朱雪芹就带来了一系列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体系,增设农民工妇女生育保险,农民工休假制度化,建立“农民工教育全国联盟”等等。

    与农民工代表的群体特色鲜明相比,此次参加全国人代会的律师业人大代表的建议和书面意见则更多具有“法律特色”:制订个人信息保护法、志愿服务法、房屋拆迁法、终身教育促进法;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加强社区矫正扩大试点。既有增立新法的议案,又有完善现有法律体系的建议。

    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政策氛围,一直是私营企业家代表委员议案提案的重要内容。全国政协委员、利时集团董事长李立新说:“把阶层关系明确列入党的十七大报告,说明他们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不断探索拓宽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相适应的政治渠道,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新兴群体将有机会当选代表和委员,代表更为广泛的公共利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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