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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中财政赤字和赤字率概念及计算方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张旭东、韩洁、周英峰)赤字是财政上的一个专业术语,是衡量财政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按照规定,地方财政上不设立赤字,故此通常所称的财政赤字,即是中央财政赤字。

    财政赤字,专指政府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意味着“花”的钱超过了“挣”到的钱。以2007年财政收支状况计算,中央财政总支出为30589.49亿元(中央财政支出29557.49亿元,另外安排1032亿元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财政收入为28589.49亿元,两者相抵意味着要“花”的钱比“挣”到的钱要多出2000亿元。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有赤字的年份近30个。自1980年以来,除了1985年有25亿元的账面结余外,其余年份都有赤字。2000年为2598亿元;2001年为2598亿元;2002年为3096.87亿元;2003年为3197.68亿元;2004年为3191.77亿元;2005年为2999.5亿元;2006年为2748.96亿元;2007年为2000亿元。

    财政出现“赤字”很正常。国家和我们每个人的小家一样,借钱办点事很正常。关键是量力而行,借得起还得起。这其中,赤字率就是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指标。

    所谓赤字率,是指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以2007年为例子,中央财政赤字为200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为24.66万亿元,两者比值约为0.8%。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马约标准,赤字率3%一般设为国际安全线。我国赤字率2000年为2.9%,2001年为2.7%、2002年为2.6%,2003年为2.4%,2004年为2%,2005年为1.6%,2006年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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