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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 透明 管用——一位人大代表的五年履职感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民主·透明·管用——一位全国人大代表的五年履职感受

    新华社北京3月10 日电(记者 邹声文)五年前,戴仲川当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今天,他又以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说起担任五年全国人大代表的感受,来自福建代表团、作为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的戴仲川用了六个字总结:民主、透明、管用。

    “表决物权法,我投下神圣一票”

    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物权法,戴仲川投下了自己神圣的一票。

    “这部法律历时四年多,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八次审议,还向社会全文公布法律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终获得高票通过。这部法律堪称精品;这部法律的制定过程也堪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典范。”戴仲川说。

    在立法方面,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给戴仲川代表留下了深刻印象。

    说起十届全国人大实行开门立法、广开言路、广集民智的举措,作为法学专家的戴仲川如数家珍:

    ——制定物权法时,全国人大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召开了100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

    ——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调整个税起征点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制定劳动合同法时,将草案全文公布,从社会各界征求到近20万件立法意见和建议;

    ——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时,专门召开了4个座谈会,分别听取普通居民、司机、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列席常委会会议,我把基层意见带到最高立法机关”

    “过去五年,我三次接到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邀请。”戴仲川说,“在会上,我不光是听,也发言,发言内容还上简报,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所有代表。”

    目前,应邀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已经从原来的每次10名左右增加到40名左右。“来自基层的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可以把基层意见直接带到最高立法机关,这肯定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反映百姓声音。”戴仲川说。

    五年来,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采取措施,提高普通全国人大代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程度,给戴仲川留下了深刻印象。

    他说:“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特别注意用制度、用机制来保障代表行使职权。”

    2005年,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系列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作出了一系列的具体制度安排。比如,邀请更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进一步保障代表履职时间,增加代表活动经费,并在各地普遍建立为全国人大代表服务的联络处。

    戴仲川从一个小事看出了代表参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改进轨迹:“就拿信息服务来说,现在我两天不看个人邮箱,邮箱就塞得满满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给我们的资料非常多,代表的知情权有保障。”

    “我提一个建议,手机漫游费降低了”

    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履职的重要形式。“我的亲身体会,让我觉得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很管用。”戴仲川说。

    担任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他曾提出过制定城乡规划法的议案。不久,他就从简报中得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城乡规划法草案。随后,他还应邀参加过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对城乡规划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2006年,我提了一个建议:取消手机漫游费、降低手机通话费;2007年,我又提了一个建议: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结果表明,代表建议很管用。”戴仲川说。

    据他介绍,手机漫游费的建议提出后,信息产业部等多次与他沟通,打电话来解释,还寄来许多材料。“不久前,我还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有关部门举行的手机漫游费调整方案的听论会,不久前国家降低了手机漫游费。”

    “关于食品安全的建议提出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派人到泉州与我当面沟通,后来还邀请我跟他们一起到贵州、山东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戴仲川说。

    回顾五年的履职经历,面对新的五年任期,戴仲川感到自己责任更重,信心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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