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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监管场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包括:

    (1)对执行死刑进行临场监督;

    (2)对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拘役所和公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进行监督;

    (3)对刑罚的交付执行以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活动进行监督;

    (4)对看守所监管未决犯的活动以及有无超期羁押进行监督;

    (5)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的手段,主要是对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