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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因慧:制定“长江法”保障长江流域饮用水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石永红)“工业废水大多直接排到长江,饮用水水源地及取水管网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威胁人民的生命健康。目前长江流域饮用水安全形势应引起重视。”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黄因慧在提案中呼吁。

    黄因慧委员说,全国两万多家石化企业中,有1万多家分布在长江流域,此外还包括一些钢铁基地、炼油厂、石油化工基地以及相当多的发电厂、造船厂、拆船厂等企业。而目前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的机制不健全,应急预案不完善,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的应急能力较低。

    黄因慧建议,国家应借鉴欧洲9个国家共同保护莱茵河的成功经验,尽快制定出台“长江法”以及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操作性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法规,保障流域内4亿多人饮水安全,确保长江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地开发利用。

    “长江流域区域广大、人口密集,一旦上游发生水体安全事故,不仅下游来不及反应,而且影响面较大。”黄因慧委员坦言,还须建立统一的沿江水源、水体、水质监控系统,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严格控制沿江化工污染,防止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向长江上游地区转移,积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污染,实施船舶排放、船舶洗舱水及生活垃圾的集中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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