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热点专题
 
洪梅香建议:建立自然生态保护区域间补偿机制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0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曹健)“现在跨区域的环境损害问题越来越突出,区域间的环境问题成为当前环境保护的主要问题之一。”全国政协委员、银川市政协主席洪梅香呼吁,不让保护环境地区吃亏,建立大气环境、自然生态保护的跨区域补偿机制。

    洪梅香说,为了发展本地经济,一些地方小型的高污染、高耗能冶炼企业纷纷上马,不仅污染了当地的空气,而且也造成周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的严重污染。周边地区保护好了本地环境,却不得不分担发展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地区“双高”经济发展所造成的危害,且得不到任何补偿。此类事情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一些地方治理环境、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水水源保护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跨区域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洪梅香建议,参照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建议国家研究出台对大气环境、自然生态保护的补偿机制,调动各地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相关链接
· 杨国庆委员:二月份国内旅客运输量增长达到19%
· 农工党中央:建议设立“5·12”抗震救灾纪念日
· 李立新委员:将廉价药与经济补助挂钩缓解看病贵
· 刘焱委员: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公共财政投入
· 全国政协委员列席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