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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言反"垄断" 组织调动各种资源促增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08日   来源:新华社

金融危机能否敲开“垄断”之门

——政协委员建言反“垄断”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新华社记者李斌 杨维汉 顾瑞珍)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促进公平竞争,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组织调动各种社会资源,促进经济增长。

    这句话,再一次触动了迟福林委员的心弦。政协大会上,他再次呼吁“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尽快建立独立于市场和行政机关的反垄断机构”。

    在审议和讨论中,许多代表委员认为,国际金融危机的“重锤”,能否进一步“敲”开垄断行业的大门,已成为政府的一道“必答题”。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增强经济活力,增加就业空间,已是当务之急。

    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2008年,一项改革广受瞩目——6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重组调整为3家。新一轮的电信体制改革,使电信企业和网络资源得到重新洗牌,但是垄断依旧,甚至更甚。

    改革开放30年,中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然而,一些垄断行业的改革始终推进艰难,坚冰难破。2008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7000亿元。

    “这些利润中的大部分都是垄断企业贡献的超额垄断利润,他们挤压了其他经济形式的发展空间,使民营、外资等经济形式无法扩大甚至萎缩,并直接扭曲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造成收入不公和社会福利损失。”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黑龙江省主委何小平在列举有关数据后说。

    面对“百年一遇”的金融灾难,必须在改革的一些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九三学社中央也在提案中建议借鉴世界垄断行业改革的普遍经验,将垄断行业中垄断程度不同的环节或项目分离出来,如电力行业实行发电、输电、配电分离;铁道、航空实行网运分离等。

    “要加快打破行业垄断格局,允许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通信、石油能源、金融、交通、3G等领域。民间资本进入后,可以救活更多的中小企业,降低金融危机的风险,对当前稳定就业也有很大益处。”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呼吁。

    “有一些改革本身是一个短期和长期兼顾的问题,长期的问题不解决,短期的问题也很难突破。垄断行业改革也是一样,反垄断法已经出台,在现在的情况下,如果不打破垄断,社会投资很难进来,所以必须要打开这扇长年没打开的门。”迟福林委员说。

    他建议,建立常态化的国有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的收租、分红机制。

    反行政垄断尤显重要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4 家防伪企业起诉国家质检总局强推“电子监管网”行政垄断案,浙江余姚一税务师事务所状告市政府限制其公平竞争案……去年8月1 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当天,就至少有3起反垄断诉讼案申请立案。

    “反垄断的大幕已经拉开,在垄断行为中,行政垄断首当其冲。”何小平委员说,在迈向法治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行政垄断已经成为经济高速增长的制度性瓶颈,“在世界金融危机爆发、我国经济增速减慢已成定局的背景下,反行政垄断更显重要。”

    何小平委员认为,不消除行政垄断,就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经济也无法得到快速持续地发展。他建议: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退出对微观经济的管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更广泛地发挥基础性作用。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打破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格局。通过民营企业的竞争,迫使国有垄断型企业加速改制,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 ……

    最近几年,外资银行的进入“激活”了国内银行业的“一池水”,国内银行焕发出勃勃生机。

    “银行业如此,其他行业也可如此。”何小平委员建议,进一步引进外资参与竞争,用先进的理念、全新的机制打破国内垄断体制。

    委员们认为,全球金融危机将导致全球经济结构出现重大变化,世界性经济结构调整不可避免,我们应借此机会完善法制,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垄断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反垄断法:有待细化和配套

    曾几何时,一部艰难诞生的反垄断法让人们寄予了无限希望。然而,这部法律实施半年多,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国外的反垄断法有比较细致的规定,但我国现行的反垄断法仅8章57条,如此粗线条的法律框架,让本身就比较复杂的反垄断执行难以进行,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何小平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出台反垄断尤其是反行政垄断的相关细则,强化对行政性垄断的限制和制约,用法律弱化行政权力,完善监管体制。

    反垄断,也成为民主党派的呼声。

    政协大会上,民盟中央专门向大会递交了《关于尽快制定〈反垄断法〉配套规章制度的提案》,建议:为增强反垄断法的可操作性,同时也为了建立全国统一的执法标准,有必要制定配套规章制度,对一些原则性较强的条文做出详细的解释。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横向和纵向的执法权限划分清楚、对“相关市场”做出更详细的界定、对滥用行为做出具体化的解释……在仔细进行调查研究后,民盟中央在这份提案中提出了一条条建设性意见。

    政协大会上,关于垄断和反垄断的讨论仍在继续。人们期待着,垄断坚冰渐融,春意更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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