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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渠道促进就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5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一)努力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要把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与稳定就业、促进就业更加紧密结合。加快发展服务业,支持有就业吸纳潜力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解决好涉及国企改制、节能减排及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二)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工作。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继续完善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和扶持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民工就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做好农民工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工作。

  (三)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针对大学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创业实训项目。积极推进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专业培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及新成长劳动力劳动预备制培训。加强培训机构和培训设施建设。

  (四)积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创业服务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发挥以创业促就业的积极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