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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稳步推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5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2008年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迈出重要步伐,重点实施了成品油、化肥、电力和供热等产品的价格改革。

  (一)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取得重要进展。2008年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和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8元和0.7元。同时,决定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即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上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来确定。成品油价格调整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回落的情况, 2008年12月19日、2009年1月15日先后两次降低了成品油价格。

  (二)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顺利推进。为促进化肥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关部门提出了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月25日起,将国产化肥出厂价格、除钾肥外的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取消对已放开的化肥出厂价格实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最高限价以及对化肥流通环节实行差率控制等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继续对一般贸易进口钾肥实行适度价格监管。

  (三)电煤价格矛盾得到缓解。2008年两次调整了电力价格,缓解电力企业因煤价上涨而出现的经营困难。其中,7月1日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同步调整,8月20日只调整了上网电价,销售电价未作调整,调价金额由电网企业垫付。

  (四)供热价格改革积极推进。为保障“三北”地区冬季供热采暖工作顺利进行,积极推进供热价格改革,指导各地按照地方财政、企业和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综合采取价格、财税等措施,缓解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而导致的经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