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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取得积极进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5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一)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组织编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统筹解决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出台了“两个比照”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积极组织落实。研究出台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总体方案,启动研究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大力支持中部地区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节水灌溉工程。批准建设和加快推进中部地区能源原材料和装备制造业的重大项目,着力支持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继续组织实施中部地区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和通村油路建设,稳步推进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粮食现代物流和粮食仓储项目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和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三)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2008年中央财政对中部六省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超过1000亿元,比上年增长30%以上。国家下达投资70多亿元支持中部地区煤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原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治理。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人均补助标准从250元提高到3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