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热点专题
 
7.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5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2008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59%,全国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降低5.95%和4.42%,主要采取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国家对省级政府2007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并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行动,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地区进行督察,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全年关停小火电机组1669万千瓦,淘汰落后水泥5300万吨,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淘汰落后炼钢600万吨、炼铁1400万吨产能的任务,电石、焦炭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进展顺利。同时,继续采取措施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三)加大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安排42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改造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在2008年四季度新增1000亿元中央政府投资中安排120亿元,用于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利用财政补贴资金推广了6200万只节能灯。

  (四)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开展千家企业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启动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节能发电调度试点,推进建筑、交通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制定太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五)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启动14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取得积极进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精神,推进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

  (六)强化经济政策的激励作用。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适时调整电力价格。出台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下调小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上调大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加快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七)完善节能减排法规和制定相关标准。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颁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制订并发布22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1种终端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发布能效标识第三批、第四批产品目录及实施规则,实施能效标识的产品由4种增加到15种。

  (八)广泛动员全民节能减排。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包括每周少开一天车、控制空调温度等10个方面。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节能宣传周活动,广泛进行节能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