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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地产市场调控主要政策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5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2008年,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市场交易量、房价涨幅总体上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从下半年开始下行趋势明显,商品房成交量下降,投资增速放缓,房价涨幅回落。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家把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投资增长作为近期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点。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相应的调控政策措施。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现有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要求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二、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在落实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

  三、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主动采取措施,以合理价格促进商品房销售。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取消城市房地产税,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四、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要求各地落实责任,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解决其他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

  同时,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