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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代表: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利国利军利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2日   来源:国防部网站

    退役士兵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维护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力量。保证他们的顺利就业创业,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部队吸引力的重要内容。

    参加两会的军队代表认为,鼓励和扶持退役士兵顺利就业创业,必须针对当前就业市场的新形势,与时俱进,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

    “这是一件利国利军利民的好事”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新形势,切实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难的问题,广东省从2007年开始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组织本省93所职业技术院校,按照自愿参加、自选专业的原则,对退役士兵进行2年以上的免费培训。3年来,共培训3万余人,培训后的退役士兵就业率达到98%,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这是一件利国利军利民的好事!”广东省军区司令员辛荣国代表开门见山。

    提起这些经验,辛荣国代表说:“搞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能够有效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竞争力,缓解政府安置工作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重要的是能够有效调动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为部队吸纳更多优秀人才。”

    “从制定健全的培训规范入手”

    “总体上看,目前还是缺乏统一的具有强制力的培训规范。”济南军区原副政委陈章元代表坦言:“去年下半年我在各地调研时发现,目前各地对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展很不平衡且随意性大,离社会需求和退役士兵要求都有较大差距。规范退役士兵职业和技能培训,首先应该从制定健全的培训规范入手。”

    在谈到制定培训规范的具体措施时,陈章元代表提出建议:“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在组织形式上要利用现有资源,把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结合起来,由政府引导退役士兵自愿参训、自选专业;在培训方向上要以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能培训为主体;在就业指导上要建立就业信息互通机制,推行订单式培养模式,完善就业优惠政策措施,使退役士兵培训合格后即能上岗。”

    “应固定培训经费来源”

    每一项政策的落实都离不开经费的保障。山东省军区司令员谈文虎代表说:“从现有的《国家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相关规定来看,还是过于笼统也不尽合理。另外一些贫困地区由于财力不足,在基本保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的前提下,无力再担负培训开支。” 谈文虎代表建议,将之前培训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改由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按照各地经济水平差异确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培训经费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培训部门,专款专用。

    “当务之急是明确培训责任部门”

    “现有的政策对有关培训责任部门的规定没有做出具体明确,这样很容易造成地区行政部门责权不明。”南京军区副政委徐德学代表说。

    对此,徐德学代表建议:国家应进一步明确退役士兵再就业培训责任部门,由各地区民政部门统一负责、归口管理。在各民政部门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培训中心,依托当地各类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机构,对退役士兵进行不低于3个月的就业技能培训。

    “设置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基金 ”

    来自基层的南京军区步兵某部营教导员王勇代表深有感触地说: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认为解决退役士兵的就业问题,应该推行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设置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基金。同时,还要完善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提供创业平台,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

    广州军区装备部指挥自动化工作站站长李俊代表建议:应该制定鼓励企业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的减免税政策,按照企业接收退役士兵的人数,按一定百分比减免税费,鼓励企业接收退役士兵。

    “实施培训还需要军地共同努力”

    沈阳军区联勤部原政委李学智代表言辞恳切地说: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是一项需要军地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大事。

    李学智代表说,地方各级政府要站在时代发展和巩固国防的战略高度看待退役士兵培训安置工作,应积极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措施办法,尽力把好事办好,确保这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李学智代表认为,对军队来说要充分认清自身肩负的责任,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和协调配合工作,营造学习成才的良好氛围,实现官兵全面发展与部队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为士兵成长进步奠定坚实基础,为落实好退役士兵培训安置政策做出应有贡献。  (作者 陈小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