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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当前,必须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第一,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各级政府都要积极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创新联系群众的手段和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质询、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府工作。第二,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第三,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积极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深化工作体制和机制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不断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推进监狱体制改革,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律师管理制度。第四,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二是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第一,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选举的各项程序,做好各个选举环节的工作,认真研究解决有的地方候选人贿选和竞选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化解选举中的矛盾纠纷,扎实做好村委会选举的后续工作。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着力解决有的地方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的问题;引导和规范村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切实抓好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机构、村民民主理财机构,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第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努力壮大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队伍,切实改善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第三,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健全以基层群众自治为基础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继续开展城市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扩大农村社区建设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三是坚持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进一步健全法制。要完善行政立法规划,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精心安排好政府立法项目,当前要特别重视那些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的法律制度建设。要着力创新政府立法工作的方法和机制,注重发挥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工作中的主导、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政府立法争议协调机制,推行政府立法后评估制度,研究建立政府立法后评估标准和信息收集系统,完善政府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和评估方法,努力探索政府立法“立、改、废”有机结合的新机制。要进一步扩大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不断丰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形式,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扩大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范围,不断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探索政府立法听证的程序和方式,建立政府立法听证制度。第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建立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健全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深化和完善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进一步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制创新,继续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研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推进行政收费立法和统一的行政程序立法工作。第三,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把法律送到机关、企业等单位和城乡社区,增加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宪法、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与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民族团结进步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区域和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加强民族地区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律进寺庙、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继续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传活动,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