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热点专题
 
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06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一)全面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及时研究提出规划实施意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发展重点,研究制定本部门支持中部地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指导中部六省人民政府研究制定规划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编制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

    (二)进一步完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政策体系。继续落实好“两个比照”政策,研究提出调整、细化政策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出台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意见和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意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部门支持中部地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全面启动“十二五”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思路研究。

    (三)继续支持重点地区加快发展。推进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组织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抓紧研究河南中原城市群发展有关问题。

    (四)加快推进“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建设。结合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山西、安徽、河南等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步伐,不断优化能源结构;支持中部地区钢铁、化工、有色、建材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推进铁路、公路、水运和民航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五)深化合作和扩大开放。不断丰富合作形式,创新合作方式,加强中部各省与周边地区的合作,推动中部地区联合协作。积极推进出口生产基地和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努力拓展开放平台,加快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