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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06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决战之年,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努力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一)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组织对各省级政府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十一五”目标完成进度的评价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研究推广一些地区建立节能减排“倒逼机制”的经验做法。

    (二)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将控制增量和优化存量相结合,严把项目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用地审核、信贷审批等关口,坚决抑制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两高”行业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

    (三)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新增8000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500万立方米、垃圾日处理能力6万吨,所有新建燃煤电厂同时投用烟气脱硫设施。

    (四)积极扶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发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加快高效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及推广应用。鼓励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户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烟气脱硫等环保设施特许经营。

    (五)全面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空调、电机、平板电视、汽车等,推广节能灯1.5亿只,努力扩大节能产品市场份额。

    (六)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推进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见实效,全面推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解决尾矿库、重金属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有效模式,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组织实施好“城市矿产”示范工程,抓好秸秆综合利用、限塑、治理过度包装等。抓紧建立完善反映循环经济发展的统计制度。

    (八)完善相关政策。推进和落实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政策,充分调动企业节能减排积极性。研究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