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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进一步加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06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一)促进就业方面

    一是结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积极拉动就业。研究建立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规划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引导企业更多吸纳就业。

    二是减轻企业负担。实行“五缓四减三补贴两协商”政策,即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缓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阶段性降低除养老保险外的其它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不裁员的困难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对在岗培训进行补贴;企业裁员时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协商签订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的协议。

    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完善了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鼓励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

    四是针对重点人群统筹安排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采取延长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限,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集中对就业困难群体、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及新成长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在全国10个省(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加快发展小城镇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

    一是完善保障制度。在全国10%左右的县(市、区),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基本实现省级统筹;出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继续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

    二是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大学生纳入覆盖范围;启动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积极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

    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连续第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