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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住房公积金可部分用于公租房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傅勇涛)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副省长、三亚市委书记姜斯宪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国家今年将重点发展公共租赁房,当前公租房建设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他建议,在满足职工提取和个人贷款前提下,每年将全国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一定比例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姜斯宪认为,目前,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只面向城镇低收入家庭,尚未覆盖城镇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但从全国范围看,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建设资金投入量大,缺乏相应的融资渠道。

    姜斯宪认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较大,且资金来源稳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房的潜力很大。他说,截至2010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3.15万亿元,归集余额1.94万亿元。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归集总额7.21万亿元,归集余额4.01万亿元,可在优先满足职工提取和个人贷款的前提下,将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15%部分用于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指出的是,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为60%,拿出归集余额的15%部分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总体上不会影响职工提取和贷款需求。”

    目前,中低收入职工购买商品房还存在一定困难,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不到贷款利率优惠。因此,姜斯宪建议,用住房公积金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实质是用缴存职工的钱,为缴存职工建房,使买不起商品住房的中低收入缴存职工获得低租金优惠,享受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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