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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将从四方面继续深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08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1年3月8日15时,财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戴柏华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访谈,解读《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艳阳天]财政投在“三农”上的钱越来越多了,但我认为,搞好“三农”工作不仅要有真金白银,还要有好的体制机制。农村税费改革不知不觉已经走过10年了,下一步将如何继续深化?

   [戴柏华]为探索减轻农民负担治本之策,2000年中央决定率先在安徽进行农村税费改革,此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03年在全国推开。2004年,中央进一步作出“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的重大决定。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村税费改革圆满完成阶段性历史任务,转入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新阶段。经过10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推动了农村体制机制变革。

    下一步,将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产权明晰的集体林权制度、功能完善的农村要素市场体系、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具体来说:一是继续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二是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增加政府奖补资金规模,调动农民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性,建立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三是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积极稳妥开展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工作。

    四是继续研究解决区域性、行业性农民负担问题,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改革试点,提高基层财政涉农资金监管能力和水平,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健全促进农民减负增收的长效机制。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将有力地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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