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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入安排必须坚持积极稳妥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08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1年3月8日15时,财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戴柏华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访谈,解读《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泛泛之辈]这几年财政收入年初都要定一个目标,但年终都超额完成,而且还超出不少,去年也是这样。这个目标是不是定得不怎么准啊?年初预算安排时收入增幅为什么不干脆定高一点呢?

    [戴柏华]对这个问题我想从三个方面来做一点说明。

    第一,财政收入预算编制,主要是依据年初国家确定的国内生产总值、价格指数等主要宏观经济指标的预期增长目标,结合上年财政收入执行情况,考虑税收政策调整等增减收因素,并在充分听取征管部门意见后分税种测算确定的。 

    预算执行中,一些经济指标超过预期,相应地财政收入自然也会超过年初预算数。以中央财政为例,2010年,外贸进出口总额、汽车销售量的增幅均大大超过年初预期,进口环节税收、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的超收合计占中央财政超收额的94%。如果扣除这两方面的超收收入,中央财政收入实际增长6.8%,与年初收入预算6%的增幅基本持平。

    第二,中央预算收入增幅确定后,将据此安排当年支出预算,如果预算收入增幅安排过高,执行中一旦出现短收,如果不增加赤字,就需要调减某些方面的支出或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涉及面广,对某些项目和工作的正常开展将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预算收入安排必须坚持积极稳妥、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

    第三,预算执行中如果有超收,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相应增加教育、科技等支出以及削减财政赤字外,其余超收收入原则上要进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后年度经预算再安排使用。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情况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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