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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14日 15时11分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网站

    国家林业局2012年考录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将于2012年2月21、22日在北京进行,根据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参加我局2012年度公务员面试的考生,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录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2012年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报考我局考生成绩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公告发布后,我局人事司将与考生通过电话进行面试确认,同时,考生须在2月18日前与我局人事司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为“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和“确认参加面试”(不要以附件形式发送)。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也须2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放弃,格式同上。

    邮箱地址:84238727@163.com。

    三、面试资格复审

    时间:2012年2月21日8:30--17:00

    地点:国家林业局

    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近一年内小2寸免冠彩照),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3、已获得的大专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小2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照片背后用圆珠笔注清姓名)。

    6、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2)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原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考生,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必须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并对所提供证件及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材料不全影响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登记表、照片及各类材料证书复印件由我局人事司收存备查,不再退回。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面试时间:2012年2月22日

    面试地点:国家林业局

    面试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8:30之前进入候考室,截止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录用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体检(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比例为1:1。

    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在3月进行,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国家林业局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可乘坐13、62、116、117、406、674、684等线路公共汽车,到和平里路口南、和平里路口北或和平里南口站下车。考生可事先在网上搜索确定大致位置。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候考室设在国家林业局主楼221会议室。

    3、参加面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及准考证原件备查。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手机等通讯工具请在进入候考室时交由工作人员临时保管。

    5、面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6、请考生安排好行程,按时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弃权,有关情况我们将按规定记录在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010-84238726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林业局面试考生名单

    国家林业局人事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