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7日15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访谈,解读《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我们再来回答最后一位网友的问题,这几年,国家批了很多区域发展规划,可以说遍地开花。出台这么多规划,实施效果怎么样?今后一段时间,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国家还会出台哪些新的措施?
[李朴民]这个问题是近几年出现的新问题。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的自然、经济等条件差异显著,区域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央相继作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重大战略部署,与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战略一起,共同构成了以东、中、西、东北四大板块为主的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布局。
为了充分体现各地区的区位特点和比较优势,充分调动各地区自主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区域规划和政策性文件,进一步细化实化了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极大增强了区域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以上是基本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在做好已出台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落实的同时,将继续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部署,继续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第二,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开发秩序,推动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第三,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促进条件较好地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辐射带动和支持其他地区发展。
第四,努力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改变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落后的状况。
第五,进一步深化国际国内区域合作,在更大范围实现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谢谢。
点击进入本次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