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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努力促进物价稳定和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08日 10时50分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2年3月8日(周四)上午10时,财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戴柏华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访谈,解读《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淡雅清心]老百姓都希望物价能稳定。请问财政部门在稳定物价和确保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方面有何举措?

    [戴柏华]这个问题社会关注度非常高。物价既反映宏观经济运行,又直接影响百姓的衣食住行,是民众感受的“温度计”。虽然说物价波动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但是物价过高、涨速过快,就会对老百姓的生活造成影响。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把稳定物价总水平摆在宏观调控首要位置。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物价上涨给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物价稳定和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第一,大力支持农业生产。整合资金支持“菜篮子”生产,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支持优势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

    第二,加大收费和基金的清理力度。先后取消、停征和减免3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5项政府性基金,涉及免收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下调进口原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等方面。

    第三,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并调整税率结构,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继续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对600多种资源型、基础性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实施较低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

    第四,促进市场物价调控。启动棉花临时收储制度,建立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实施政策性粮油销售政策。

    第五,增加财政补助规模。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临时价格补贴,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并对部分困难群众和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贴。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努力促进物价稳定和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一是大力支持增加农产品供给,稳定成品油、化肥等供应,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加强储备物资市场调控,实施政策性粮油定向销售,扩大生活必需商品、原材料进口,促进市场供求平衡。二是落实好物流企业和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税费减免政策,促进降低流通成本。三是落实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各项补助政策,降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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