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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13年度公务员考录职位要求的说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0月16日 08时53分   来源:教育部网站

关于教育部2013年度公务员考录职位要求的说明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工作将于10月15日开始。现将我部考录职位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务员考试录用职位

    (略)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见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告。

    三、国际合作与交流司0410016002职位为非通用语(德语)职位。报考上述职位的考生须参加非通用语(德语)专业科目初试。

    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初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均为客观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标准化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以《2013年度中央机关公务员招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专业科目初试考试大纲》为准。

    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考点选择为北京,并在北京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以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非通用语水平初试。

    四、录用职位“学历要求”中“大专及以上”的含高职学历。其他各职位要求的专业中,“经济学、哲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为学科门类,“中国语言文学、公共管理学、心理学”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五、我部职位条件要求的“教育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在大中小学(含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和教育部直属单位工作的经历。

    六、请务必连续、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中学习经历和社会工作经历。学习经历需从初中以上学历(不含初中)填起,并注明各阶段学习层次(如中专、本科等)、学习类型(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注明在职或非在职学习;社会工作经历中要完整填写各阶段工作经历,包括待业经历,但不包括学生兼职和社会实践。

    七、报考职位面试人选产生办法

    报考普通职位面试人选产生办法:将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非通用语职位面试人选产生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非通用语水平测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均为1:5。

    八、报考人员要保证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我部2013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事项将陆续在我部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欢迎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010-66096306

教育部人事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