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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制度将改革 企业期待更多利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王晓洁 许晓青 徐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其中“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和“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等措施受境内外企业关注,企业期待这些措施能够切实降低投资、经营成本。

    方案提出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以及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等一系列举措,均指向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

    受访企业与专家表示,方案一旦推行,将为企业带来直接利好。

    “方案将大大降低企业的投资、经营门槛,并减少经营成本,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外资、合资企业都是好消息。”浙江工商大学教授郑勇军表示。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毅告诉记者,“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相当于免去了企业注册资本。

    “创办企业必须有注册资金,企业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要有这笔钱,不能周转;而认缴制免去了验资的麻烦,企业承诺承担与注册资本相应的企业责任即可,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刘毅说。

    郑勇军还注意到,改革方案中提到,将企业工商登记的“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简化了企业的登记程序。

    “过去,企业工商登记普遍实行‘先证后照’,即先找审批部门办证,再拿营业执照,往往在审批环节企业会遇到阻碍;而新政策提出一般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放宽了企业的登记条件。”郑勇军说。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时表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切实做到“宽进严管”。 浙江典当行业协会秘书长孔舟航对此感触颇深。

    “我经常与中小企业打交道,感到‘宽进严管’的办法非常有必要,应该降低企业的注册门槛,让市场决定企业的生死,政府只要做好管理、引导和服务就行。”孔舟航表示。

    在看好这一方案的同时,企业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期待。

    孔舟航表示,企业工商登记不仅要做到“先照后证”,还应努力做到“少证”,简化审批环节。

    中美合资药企北京迈康斯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启成则希望在企业相关事项变更时,能够少一些行政审批程序。

    “每当股东变化、改变经营范围都需要报相关部门审批,把创立企业时经过的审批程序再走一遍,费时费力,涉及外资的话就更加繁琐。”杨启成感叹。

    杨启成告诉记者,他所在企业在美国有60名员工,只有1人做行政和财务工作;而在中国的合资企业有30名员工,却有5人负责相关事务。他期待新政策能够落到实处,减少企业的投资和经营成本。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简化行政审批制度、促进企业发展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

    “这些举措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如果能够扎实推进,不仅有利于企业,也减少了政府的寻租空间,有利于政府的廉洁、高效。”竹立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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