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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29日 09时17分   来源:国研室

    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既有投资能力,又有投资需求,关键在于选准方向、优化结构、提高投资的质量和效益。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稳定投资增长对于稳定经济增速、增加就业、拉动消费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优化投资结构对于保持投资稳定增长的重要作用,落实好有关政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民间投资较快发展。要深入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政策和42项实施细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积极实施促进民间投资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投资发展。一是拓宽民间投资进入渠道。鼓励民间投资以独资、控股、参股、合作或参与国企改制等方式,进入基础建设、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等行业。通过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进入交通、能源、电信等国有资本占优势的领域,减少民间投资可能遇到的隐性阻力。二是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新的领域。如在页岩气、地热能开发等领域,民间资本进入阻力相对较小。政府应营造有利于民间资本参与发展的平等竞争环境,并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科技研发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继续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标准,严格控制设立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加大金融对民营经济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四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落实和完善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继续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并向小型微利企业倾斜。鼓励引导股权投资企业、担保公司等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拓展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

    (二)保持政府投资合理规模,发挥好结构导向作用。一是加大中央重大项目投资力度。推进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建设,加快“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着力拓宽铁路等重大项目的投融资渠道,协调好中央与地方的资金配套关系,引导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有效配置。二是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加大政府投资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农”、社会事业、节能减排、生态环保、自主创新、欠发达地区等领域和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为适应我国老龄化趋势,政府要加快规划和建设一批公益性养老设施,带动相关社会投资和经营发展。三是优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合理发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积极作用,探索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方式,并根据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明确投资的重点方向和领域。加快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地下管网改造和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城镇道路、供水、供气、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强对社会投资方向和质量的调控。继续严格控制“两高”项目投资,防止重复建设和落后产能扩张。加强对政府投资尤其是基建项目的监管和督查,切实保障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优化制造业投资结构,促进产业调整升级。这是推进我国投资结构调整优化,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客观要求。一是提升制造业整体发展水平。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力度,加快产业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更新,推动传统制造业技术、工艺、产品上新台阶。进一步提高能耗、环保等方面准入门槛,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传统产业节能环保改造。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结构调整、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二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保障科技重大专项顺利实施,加强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的创新和突破,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进金融领域的改革和创新,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和融资服务,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提升金融企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优化发展的服务水平。三是调整优化制造业区域布局。引导东部地区制造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推动中西部地区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深化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为区域之间资源流动和有效配置、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创造有利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