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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2013年物价总水平预期目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29日 09时20分   来源:国研室

    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物价总水平的预期目标是,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这是综合考虑经济运行和物价走势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

    近年来,我国物价总水平曾多次出现较大上涨压力。2002—2011年,居民消费价格出现两轮上涨。一次是2002年到2008年,伴随着经济增长从9.1%上升到14.2%,居民消费价格从-0.8%逐步上升到5.9%;另一次是2009年到2011年,受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实施保增长政策措施等国内外环境因素的影响,居民消费价格从-0.7%上升到5.4%。去年考虑到前年通胀因素的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的预期目标确定为4%左右,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年物价运行由高到低之后稍有回升,从1月份的4.5%逐步回落到7月份的1.8%,年底12月份回升为2.5%,全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6%,涨幅比上年回落2.8个百分点。

    今年我们面临的通胀压力仍然较大,主要受几个因素的影响:一是输入性通胀压力不容忽视。主要发达国家实行宽松货币政策并不断加码,美欧日等国频繁推出非常规货币政策,向市场注入大量流动性,这将会导致国际资本大规模流动、汇市和股市震荡,助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二是成本推动型通胀因素的影响。主要是劳动力成本上升,土地价格、能源资源和原材料价格总体呈上涨趋势,这些都会通过生产成本转移到物价中去。三是结构性通胀因素的影响。我国粮食供应处在一种紧平衡状态,农产品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加上农业生产受气候条件的很大影响,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会造成价格的上涨。这些年,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因素中,主要是食品类和服务类价格上涨较大。去年食品价格同比上涨4.8%,其中鲜菜类价格上涨15.9%,是拉动价格上涨的首要因素。四是货币供应因素的影响。通货膨胀的发生,一般是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结果,通常伴有货币供应量的超常增加。截至去年年底,广义货币M2余额达到97.42万亿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总额的188%,比上年末增长13.8%;流通中现金M0余额5.47万亿元,增长7.7%。较大的货币存量也会形成潜在的物价上涨压力。

    还要看到,我们有许多抑制物价上涨的有利因素。我国不少行业产能过剩,绝大多数工业产品供过于求,价格很难出现较大上涨。从农产品供求情况来看,我国粮食实现“九连增”,小麦、玉米、稻谷等国内自给能力较强,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储备处于历史较高水平。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农产品在居民消费价格中的权重为30%,在正常农产品供应情况下一般不会对物价上涨带来太大影响。这几年我们加大价格调控的力度,积累了控制物价上涨的有效经验。这些都有利于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总的考虑是,2013年新涨价因素大约在2个百分点左右,2012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影响约有1个百分点,同时还要为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留出一定空间。因此,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是比较适宜的。

    我们要在合理调控货币总量、保持社会总供求基本平衡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工作。一是继续抓好粮食生产,保障农副产品供给。综合运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政策性保险、反周期补贴等手段,促进市场供需平衡。加快建立蔬菜生产基地,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继续完善粮食、生猪价格政策,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做好重要农副产品收储和进出口调节工作。二是进一步搞活流通,降低流通成本。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全部免缴车辆通行费。城市要为农副产品进城提供便利,减少流通环节。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等,鼓励便利店、中小综合超市等发展,积极推广农超对接、直销店等产销衔接方式。三是加强市场物价监管,规范价格秩序。重点加强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旅游等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农产品市场收费、零售商供应商交易收费等流通领域收费行为。深入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坚决取缔各种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四是完善社保与物价联动机制。合理测算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做好价格补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