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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公平取得哪些新成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29日 09时44分   来源:国研室

    五年来,党和政府坚持优先发展教育,2012年实现了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进一步突出民生导向,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为重点,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根本措施,推动教育公平迈出了新的重大步伐。

    一、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重中之重

    全国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范围,1.6亿适龄儿童“不花钱、有学上”。2011年底,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79%,初中毛入学率100.1%,青壮年文盲率下降至1.08%。近年来,国家在推进“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巩固提高普及水平基础上,开始进行战略转移,均衡发展成为义务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教育部与27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备忘录,明确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不少省份还进一步与市县区签署协议,层层落实政府责任,均衡配置教师、图书、设备、校舍等资源。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布局调整,对严格布局调整程序、妥善解决学生住宿、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等作出明确规定。从2012年起,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依法保障均衡发展。

    二、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入园难”问题有效缓解

    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11年,全国幼儿园总数比2009年增加了2.9万所;在园幼儿总数比2009年增加了766.6万人,增加了29个百分点,增长量超过前十年增量的两倍;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2.3%,提前实现“十二五”60%的目标,更多农村孩子有了上幼儿园的机会。

    三、实施一系列教育民生工程,农村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坚持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3.5亿平方米规划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启动实施第二期“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分别投入50亿元、168亿元,重点改善农村学校食宿条件,加强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试点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推进农科教结合,每年培养农村实用人才100万人。2011年秋季开始,国家启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营养干预计划,在国内外获得了一致赞扬。世界银行、联合国粮食开发计划署和儿童伙伴组织的专家考察认为,中国政府组织实施的营养改善计划具有高效率、高质量和规范性的特点,与世界上90多个实施学校供餐的国家相比具有独特优势。

    四、加强薄弱环节,区域教育差距加快缩小

    系统设计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支持100所左右中西部地方本科高校夯实办学基础、改善教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东西部教育对口支援模式,目前有近百所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18个省(区、市)67所高校,17个省市对口支援西藏7个地市,19个省市对口支援新疆82个县(团场),6个省市对口支援青海6个自治州。对加快民族教育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安排8亿元专项投资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教育信息化十年规划开始实施,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教育信息化扶持力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的“数字差距”。

    五、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中西部考生入学机会普遍增加

    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11年毛入学率提高到26.9%,在学总规模达到3167万人,位居世界第一,为培养大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解决中西部省份学生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相对偏少的问题,自2008年起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由东部和发达地区招收河南、贵州等8省区考生,2012年规模已达17万人,受支援省份高考录取率最低可达67%左右。2012年,启动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1万名本科第一批次招生计划,专门招收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680个县的考生,这些地区上重点大学的人数提高10%左右。

    六、国家助学制度逐步健全,基本覆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阶段

    每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近8000万人次,资助金额980亿元,努力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2010、2011年两次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全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全年1250元。自2010年秋季学期起,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惠及480万名学生,资助面占在校生总数20%;将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博士生提高到1万元。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2012年,在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路费资助项目,出台研究生奖励政策。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是继城乡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之后,中国教育历史上第二项免学费政策。

    七、关爱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

    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问题。目前,全国共有1260多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79.4%在公办学校就读。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31个省(区、市)除西藏外都按照国务院要求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关爱体系,保障留守儿童上好学。关心特殊教育,以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基本格局不断完善。

    八、加强规范管理,教育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

    针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乱收费、乱办班等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涵盖规范各级各类教育收费的制度体系。针对义务教育“占坑班”、跨区域招生、升学考试等择校乱象,出台指导意见和“八条措施”。着力治理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2012年秋季开学时学生选用教辅材料人均由3—5套减为1套。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禁止各种形式的乱办班,明确要求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重点校、重点班、实验班,禁止任课教师以任何形式进行收费性补课。2011年全国有1188个县(区、市)实现了教育收费问题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