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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哪些新举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29日 09时55分   来源:国研室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着力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现实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连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抓难点,年年有重点,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实效性。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形势实现了持续稳定好转。

    五年来,通过各方面不懈努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三个大幅下降、一个明显提升”的特点:一是事故总量大幅下降。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3.4%和29.1%,实现连续五年“双下降”。2008年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0万人以下,2009年、2010年分别降到9万、8万人以下,最近两年又进一步下降到7万人左右,2012年死亡人数降为7.1983万人。二是重特大事故大幅下降。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7.8%和29.5%,特别重大事故下降66.7%和72.2%。三是主要相对指标大幅下降。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下降66%、46%、51%和75%。四是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均超过10%,其中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贵州、重庆、宁夏等13个省(区、市)降幅超过30%,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湖北、贵州、云南、重庆等10个省(区、市)重特大事故起数降幅超过50%;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好转,特别是煤矿、交通事故下降幅度较大,2012年在全国煤炭产量比2007年增加12亿吨、增长47%的情况下,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由2007年的3786人降到1384人,下降63%以上;在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长50%、达到2.4亿辆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由2007年的81649人降到59997人,下降26.5%。

    虽然近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是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进程中,仍处在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安全生产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欠账多,现场管理不严格。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在一些企业仍然存在。打非治违措施执行不够严。个别地区、部门和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深入。一些地方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对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不力,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有的甚至失职渎职、纵容包庇,致使一些企业“以包代管”、超载超限、违规建设及停业整顿擅自恢复生产等行为屡禁不止。这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做好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打非治违”,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要继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绝不能出现安全生产责任“真空”。各类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法规标准和规程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培训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地方各级政府必须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政绩业绩考核。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管、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制定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并确保落实到位。

    (二)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规定,强化车辆、道路的安全管理,严格安全准入,严查违法行为,加快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加大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力度,继续抓好小煤矿整顿关闭攻坚,着力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严防瓦斯、透水等事故发生。认真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着力解决事故多发问题。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等不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铁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消防和冶金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风险预控管理,强化职业危害防治。

    (三) 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突出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务求实效。要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督促落实“四个一律”措施。要通过开展专项执法、集中整治、异地监察以及群众举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促进“打非治违”行动深下去、打击准、治理严。要加强重大事故和典型事故的挂牌督办,严格查处事故瞒报、迟报行为,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察,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 强化科技支撑作用,不断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水平。建立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尽快启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科研项目,大力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加快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改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空中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五)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构建安全防范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搞好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贯彻执行加强安全培训的有关规定,重点加强高危行业和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继续推进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加强安全公益宣传。严格规范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公布事故信息和调查处理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六)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决克服作风漂浮、管理松懈、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推诿扯皮、久拖不决。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安监队伍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要继续关心爱护基层安监干部,保护他们的工作热情,不断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