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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哪些新举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29日 10时18分   来源:国研室

    过去的五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明显增强,政策法律条件日趋改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扶持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进一步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一是继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称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以下称国发36号文件)。文件提出了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29条政策措施。根据国发36号文件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在加强财税支持、完善金融服务、健全服务体系、提升创新能力等方面制定配套文件50多件,地方出台配套文件200多件。二是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以下称民间投资36条)。文件提出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形成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2012年,国家有关部门还陆续出台了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42项实施细则全部出台,推动投融资体制进一步向多元化、市场化和高效化方向发展。三是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以下称国发14号文件)。文件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在加大财税支持、缓解融资困难、推动创新发展、支持开拓市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集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等八个方面,提出了29条政策措施。这是国务院第一个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综合性文件,对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外,2011年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扩大了行业覆盖范围。2012年,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扶持的企业类型由原先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两大类变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三大类,突出了国家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取向。

    (二)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一是逐年增加财政资金。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规模逐年增加,如预算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从最初的10亿元已增至2012年141.7亿元,资金使用逐步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二是给予更加优惠的税收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减按20%和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延长小型微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据税务总局测算,2011年为小型微型企业减税290亿元,惠及924万个体工商户;连续上调部分劳动密集型、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此外,还出台了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免税,政策等。

    (三)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是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和激励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各大银行相继建立中小企业信贷部,2009—2011年,连续三年实现小企业信贷增速、信贷增量“两个不低于”目标。截至2012年末,主要金融机构及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和外资银行人民币给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1.58万亿元,同比增长16.6%,增速分别比同期大、中型企业贷款高出8个和1个百分点。小额贷款公司从无到有,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080家,贷款余额达5921亿元。二是推动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采取营业税减免、各项准备金税前提取、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贴等多项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业务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积极作用。国家有关部门印发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担保业的发展。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逐年加强,从2006年的5000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14亿元,7年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9.38亿元,扶持3327家/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四)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除了国发36号文件和国发14号文件外,2012年国务院还下发了《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支持中小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改造、实现凝聚发展和开展节能减排。2009—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项目4160个,技术改造项目8527个,科技创新项目1.6万个。同时,在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加强专业化生产,发展新兴产业,共计支持项目1671个。2012年,国家相关部门下达了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35亿元,支持项目1083个,带动企业投资技术改造425亿元。

    (五)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国家相关部门积极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2011年10个省(市、区)启动该网络平台建设,2012年又有北京等15个省(市、区)的建设方案获批。“十二五”期间将培育认定500家国家示范平台,支持全国建立和完善4000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带动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截至2012年底,国家相关部门已认定208个国家示范平台,99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二是大力实施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工程。自2003年以来,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每年完成培训政策法规、工商管理和创业知识等培训50万人次。2011年,开始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和培养。

    (六)稳步推进中小企业国际合作交流和市场开拓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和国际组织签署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协议12个,如中国—东盟中小企业投资基金、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中意曼达林基金等;为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去”,不断深化与法国、德国、瑞典、韩国、欧盟等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即政策磋商;相关部门还积极推动牵头成立了中德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建立了中德(太仓)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和中德(连云港)中小企业产业合作区,同时实施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项目。举办中瑞中小企业创新论坛,签署中瑞中小企业行动计划等。从2004年开始创办的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已成功举办9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也在我国成功举办7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