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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取得哪些新进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29日 10时22分   来源:国研室

    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现有约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其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多年来,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事业单位改革既是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启动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等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展开。1995年,全国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会议在河南郑州举行,“郑州会议”正式开启全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2001年8月,国家陆续下发关于调整学校管理体制、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区市厅局报刊结构等若干决定,事业单位改革分领域推进。

    2002年,党的十六大强调,“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此后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2003年乡镇机构改革中,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与乡镇行政机构改革一并进行。2005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要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同年底,党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进。2006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经国务院批准,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事业单位分类及分类改革意见,并拟选择浙江、山西、重庆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同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始推进,启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工作,聘用制度、岗位管理两大基本人事制度开始形成,为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实现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奠定基础;同时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2007年,党的十七大要求围绕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008年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对事业单位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财政政策”。按照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要求,在国务院领导下,有关部门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起草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方案和配套改革措施。为了探索经验,2008年国务院决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进行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2011年3月下发、2012年4月公开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入全新阶段。《指导意见》立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视改革顶层设计与体制机制创新,对改革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主要内容等进行整体部署、战略谋划,提出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概括最近五年来事业单位改革的成效,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大政方针已经明确。2011年发布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政策,将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

    第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改革工作机制全面建立。中央建立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工作要点。各地普遍成立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多数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并建立了工作机制,配备了专门力量,明确了工作责任。二是清理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要求,扎实稳妥地开展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到目前,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进一步摸清了事业单位“家底”,并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为下一步分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事业单位分类稳步推进。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分类工作进展较快,创造了不少好的做法经验。其他地方和部门结合清理规范,已着手研究分类工作,有的还进行了模拟分类。中央编制办开展了细化分类目录、指导地方制定区域性分类参考目录等工作。四是体制机制创新迈出步伐。一些地方和部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广东、重庆、浙江、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在管办分离、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第三,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和财政政策等方面改革全面展开。人事制度方面,一是聘用制度推行面不断扩大,截至2011年全国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90%;二是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工作全面推开,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经开始实施;三是公开招聘制度稳步实施,全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1850多万人次,实际聘用184万人;四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建设步伐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方面,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2009年国务院决定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已按计划如期基本到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 2008年国务院决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进行。养老保险制度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具有“兜底”的作用,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难中之难。从总体看,延续几十年的“双轨制”使得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面临较大阻力,加上传统观念、利益调整和政策不配套等因素制约,到目前进展并不理想,下步也是个难啃的“硬骨头”。财政政策改革方面,逐步从“养人”向“办事”转变,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特点,采取经费保障、经费补助、购买服务等不同的支持方式。

    第四,以文化、卫生等为代表的行业体制改革不断推进。2008年10月,国办印发《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到当年底全国117个地级市开展了相关改革。2009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2010年2月,卫生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在各省、区、市已分别选择1—2个城市(城区)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同时,国家选16个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0年,启动并基本完成出版社转企改制,全国581家图书出版社中,除盲文、少数民族文字和军队等部分出版社保留事业性质外,有528家经营性出版社要转企改制,其中包括182家中央各部门主办主管各单位出版社(按照改革方案,应该转制的有148家)。总体上这些改革进展顺利,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