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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29日 10时32分   来源:国研室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宗教工作,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长期以来,在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宗教政策指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成为世界宗教问题、宗教关系处理得最好的国家之一。我国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逐步做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各宗教之间、各宗教团体之间和睦共存;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和谐相处,保持了宗教领域的团结和稳定,维护了国家社会安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认真总结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巩固和发展宗教工作的好形势

    过去的五年,宗教管理部门全面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宗教政策,坚持从实际出发,从多方面不断推进宗教管理工作,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认真贯彻落实,我们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日益巩固和发展。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宗教工作,各方面对宗教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断深入,对做好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一步加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到尊重和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祖国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二是认真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宗教正常秩序,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在正确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性、复杂性的基础上,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等各个方面,都取得新的进展。三是宗教界在参与对外交往、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中发挥积极影响。宗教界积极参与国际国内重大斗争,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积极开展对外交往,采取多种方式有力地反驳和揭露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宗教、人权进行的反华图谋,增进了国际社会对我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宗教界及其宗教人士的交流活动,为推进经济文化交往、推动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已经取得的成绩,为今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打下了基础,应当发扬光大。实践中开创的成功做法和长期积累的成功经验,应当在今后工作中坚持、借鉴和发展。

    二、充分认识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当前,在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努力推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不断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针对当前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在总结基本经验、正确判断形势、找准问题原因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加强宗教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为进一步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坚持从国家政治安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高度,明确做好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依据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宗教工作的方向、重点和主要任务。在此基础上,坚持从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作出适应当前需要和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全面部署,并在工作中贯彻实施。有针对性、开创性地解决一些宗教领域的实际问题,把宗教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取得新进展。

    三、着力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不断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正确认识宗教的历史性、社会性和群众性,清醒认识宗教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提高对做好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做好宗教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既要保证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也要保证信教群众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宗教团体、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至上,不妨碍社会正常秩序,不侵犯他人权益,确保社会安定和稳定。进一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保证。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继制定出台的一系列配套的法规,使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和宗教活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是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依据,对做好宗教工作意义重大。这些法律法规为做好宗教工作,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保障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起到极为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一方面是深入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和一系列管理办法;另一方面是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宗教团体、信教群众切实做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第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制定相关配套法规,使宗教事务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完善。

    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提高参保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积极协助做好宗教活动组织和管理工作。指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通过评选、表彰、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推动创建活动更加广泛地开展。积极协助、引导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依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指导、支持宗教界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文化、宗教道德中的和谐理念,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引导宗教界公益慈善事业规范有序发展。

    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宗教工作,强有力的管理机构和干部队伍是重要保障。为适应宗教管理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应进一步重视宗教管理工作机构建设,管理机构应加强干部教育和培养。宗教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刻领会、把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宗教政策,熟悉、掌握做好宗教工作和处理宗教事件的基本方法,了解当地宗教事务的基本情况和新形势、新问题。宗教管理部门应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学习班、培训班,使宗教界人士和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受到教育,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