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新农保原则上是在哪参保就在哪领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6-16 14:0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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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深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跨地区流动就业、往返城乡就业已成常态。有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间不衔接的矛盾也开始显现。尽早解决参保人员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问题,已成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7月1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将得到解决,而这对于提高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无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暂行办法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谁是暂行办法的最大受益者,他们的生活将发生什么样的改变……带着这些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我是一个河北的农民,在广东深圳、山西太原都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最近几年一直在老家参加新农保,今年60了,符合了新农保的条件,我该在哪儿办衔接、领待遇呢?

    [胡晓义]这个问题和前面那位网友的问题有类似的地方,但是也有一些不同的前提,就是说他已经满60了,已经可以领取待遇了。像这种情况多少有一点复杂性,是因为他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而且是在多地参加过。

    [主持人]不同省。

    [胡晓义]对,在不同省份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这样的话首先还是要评估一下他有没有可能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就是如果他在多地参保累计超过了15年,那么他就有了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那就是说应该把他的新农保给转移到职工养老保险。那么在哪儿去领取就要看他在哪个地方工作的时间长。这就要由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的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就是我最前面提到的已经执行了四年的那个职工养老保险衔接的办法。就是他有一个从长、从后的这么一个原则,就是这样一个情况。

    如果他前面没有参加过,就是很零散的一些就业,很短的缴费,加起来不超过15年,那么他应该领取新农保的待遇,而领取新农保的待遇原则上就是在哪儿参保就在哪儿领取。领待遇的问题最后在哪儿参保就在哪儿领取。而衔接的问题就要由他曾经参加过的那些地方,向他最后领取待遇的这个地方来归集他过去的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归集到他最后的领取地。

责任编辑: 胡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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