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义:尽可能把参保人引导到能领取到较高待遇的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6-16 15:39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深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跨地区流动就业、往返城乡就业已成常态。有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间不衔接的矛盾也开始显现。尽早解决参保人员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问题,已成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7月1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将得到解决,而这对于提高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无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暂行办法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谁是暂行办法的最大受益者,他们的生活将发生什么样的改变……带着这些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我父亲既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又开始参加新农保,还不到60,什么时候开始办理衔接手续?

    [胡晓义]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具体,但是对很多人来说这个问题都很有价值。就是说一般可能大家接触到这个问题会有这样的理解。我原来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比如我是一个农民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然后城里工作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我离开了,我又回到农村了,参加新农保了,那么是不是现在就应该把我城市里面的这些权益马上转移到农村去?怎么把它接续上?实际我们现在这个办法不是这么规定的。

    用我们话讲就是一个衔接时点的问题,就是什么时点上进行这种跨制度的衔接。我们现在规定如果原来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后来又参加了新农保,这个衔接的时点是在(如果他讲的他父亲那么是男性),那么是在60岁,也就是到达了领取年龄的时候。 

    那么这个就有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不马上转,而且到领取的时候再转?这是给大家留了一个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就是说我前面提到的农民工就业的不稳定性,虽然他父亲现在可能离开城市的就业岗位回到农村了,参加了新农保了,但是也仍然存在一种可能就是他又回到城市,继续找到一份工作,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如果他每移动一次我都转移一次关系,这样对个人来讲也很复杂,对于经办来讲成本也很高,就是转来转去,而我们的一个出发点就是在一个人的经历当中参加过多种制度的话,我们尽可能地把他给引导到能够领取到较高待遇的制度,如果按新农保和职工养老保险相比较,肯定是职工养老保险领取的待遇要高,所以他的父亲如果现在还没到60岁,他将来还有可能回到城市参加工作的可能,有可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可能,如果他又回来累加起来他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超过15年,他就有可能在职工养老保险里面领取待遇,将来就不是说把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到新农保里,而是把新农保里的权益累加到职工养老保险里面。这就是为什么不是在变换就业形态的同时第一时间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而是到领取的时候,到领取的时候一切都安定下来了,你过去这个制度参加了多少年,那个制度参加了多少年,就可以一次给结清了,这样就可以更好地保障他的权益。这是关于时点的问题。

    那么应该怎么办呢?如果他到了60岁,他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还不够15年的话,那么很显然,就应该把他的关系在新农保里面进行结算,但是要把他职工养老保险里参保年限里面的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全部转移到新农保的个人账户里面,包括他的利息一块转移到新农保里面来,这样的话他计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多了,使他在职工养老保险里面缴费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当然如果他已经缴费满了15年了(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到60岁结算的时候,会把他后来在农村参加新农保的缴的个人账户的钱给他转移到职工养老保险的他的个人账户里面去。所以不管从城里转回农村,还是从农村转回城里两头都不吃亏。当然这个界限就是你是不是在职工养老保险里缴费满15年了。     

 

 

责任编辑: 胡国香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