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主要解决累计性、延续性养老保险关系衔接问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6-16 15:2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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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深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跨地区流动就业、往返城乡就业已成常态。有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间不衔接的矛盾也开始显现。尽早解决参保人员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问题,已成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7月1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将得到解决,而这对于提高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无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暂行办法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谁是暂行办法的最大受益者,他们的生活将发生什么样的改变……带着这些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民在线交流。

    [主持人]今天胡部长来我们之前在政府网的页面上就推出了预告,很多网友都上来提出了疑问,很多网友也都提出了很具体的问题,尤其是在7月1日即将实施的暂行办法,您能不能给所有网友解读一下这个办法的主旨意思?

    [胡晓义]好的,办法叫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是今年2月份,经国务院同意,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共同印发的一个政策性的文件。为什么要印发这个文件?它解决什么问题?从大的背景上来讲,主要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了推进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样一个目标,而这个社会保障体系首当其冲的是一个养老保险制度的体系。所以我们要实行城乡统筹,就要解决跨地区的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问题,也要解决跨制度的(不同制度之间)的养老保险关系的衔接问题。所以这是一个基本的出发点。

    而另外一个背景就是我们城镇化的速度非常快,正在加快推进城镇化,所以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甚至上千万的新的人口流入到城镇里面来,那么不同制度之间由于人群流动怎么实现衔接,使相关群体延续性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这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而且会越来越突出。这个办法主要就是解决这个问题,解决在城镇化过程当中推进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尤其以农民工为主要群体的,他们的累计性、延续性养老保险的关系衔接的问题。

责任编辑: 胡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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