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中圣:地方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工程正抓紧研究落实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23 15:32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近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纲要》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7月23日15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冯中圣作客中国政府网,解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规划纲要》提出要开展地方信用建设综合示范,这方面工作是怎么考虑的?

    [冯中圣]《规划纲要》提出了三个示范工程,包括地方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区域信用建设合作示范、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信息应用示范。这三个示范工程对各领域的诚信建设都起到创新和示范的作用。地方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工程,我们正在抓紧研究落实,主要考虑以城市为载体,开展“信用城市”创建活动。创建“信用城市”,有几条基本的要求:一是要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整合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依法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有序开放。二是要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各部门在开展经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强化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并作为政府管理和服务的必备要件。三是要有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使守信者得到激励和奖励,失信者受到制约和惩戒。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予以公开,对失信者依法实施市场禁入。

    “信用城市”创建是综合性的创建活动,以上三条是最基本的要求。为了调动各个城市的积极性,我们考虑要出台一些激励政策。一个是把“信用城市”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结合起来,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我们正在和中央文明办协商。另一个是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等信用融资活动中,要对“信用城市”有一些优惠政策,我们也将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协商。

责任编辑: 胡国香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