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重组资格:综合考虑奶源保障、质量控制、资本实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31 10:3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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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上网公布。《工作方案》确立了2015年和2018年阶段性目标,包括提高乳粉产业的规范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水平,培育具有自主品牌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集团,加快实现新一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确定了对下一步乳粉企业兼并重组的原则,简化审批手续,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2014年7月31日10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解读《工作方案》,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 goodman]我是一家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能说说兼并重组的范围和条件是怎么确定的吗?

    [高伏]关于兼并重组范围的确定,主要考虑到婴幼儿配方乳粉这个行业的重要性,以及其消费群体和生产经营条件的特殊性,将兼并重组范围限定为“在我国境内依法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资质的乳制品企业”。对没有按期依法取得生产资质的企业,经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列入兼并重组的范围。

    关于兼并重组主体的资格,主要是强调从奶源保障、质量控制、资本实力等方面综合考虑。在三个方面规定了主体的资格:一是从保障质量安全角度,以生鲜乳为主要原料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并且所用奶源全部来自企业自建自控奶源基地。二是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生产的工艺先进,严格地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良好生产规范,产品的质量安全可靠。三是企业的资产质量良好,负债结构合理,盈利的能力比较强。 

责任编辑: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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