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乳粉企业可通过股票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31 11:0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上网公布。《工作方案》确立了2015年和2018年阶段性目标,包括提高乳粉产业的规范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水平,培育具有自主品牌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集团,加快实现新一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确定了对下一步乳粉企业兼并重组的原则,简化审批手续,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2014年7月31日10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解读《工作方案》,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 路人]如何利用金融和资本市场支持婴幼儿乳粉企业开展兼并重组?

    [高伏]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的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实施兼并的事项,不设发行数量下限,兼并非关联企业不再强制要求做出业绩承诺。非上市公司兼并重组,不实施全面要约收购制度。目前国家开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已明确表示,要以并购贷款、并购债券、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的兼并重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

 

责任编辑: 胡国香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