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应主动向捐赠人反馈信息及时答复捐赠人的查询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8-08 18:2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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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日16时30分,云南鲁甸发生6.5级地震,引发国人关注,国家共投入22亿元应急救灾资金。鲁甸地震为何造成人员伤亡数猛增?经济财产损失为何如此之大?灾区目前情况如何?民众生活是否能得到基本保障?救援官兵和志愿者的救助工作进展如何?22亿应急救灾资金如何发放?8月8日,民政部救灾司副司长胡晓春作客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回答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

    [主持人]捐赠物资和资金的透明度也是大家广泛关注的问题。有一位网友在咱们访谈页面上留言提问:您好,我想问下,各方救助支援情况如何查询?网民捐的物资是否能够追踪查到去向?

   [胡晓春]关于救灾捐赠资金的查询问题,民政部在《关于云南鲁甸6.5级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中已做了明确要求,按照谁接收、谁反馈的原则,社会组织应主动向捐赠人反馈信息,并及时答复捐赠人的查询。据我了解,在中华慈善总会、红十字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网站上都有滚动播出已接收的救灾捐赠信息,并可以搜索查询相关信息。

    同时,我们在公告中还要求开展募捐活动的社会组织应依法依规发布募捐公告,在接收和使用捐赠资金过程中应定期公布详细的收入和支出明细,包括捐赠收入、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与所开展的公益项目相关的各项直接运行费用等。信息发布以各自的网站作为主要渠道,并保证信息长期可查询。 

责任编辑: 胡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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