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因体制机制制约多 需进一步松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8-26 11:08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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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做出的全面部署,是我国服务业发展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部指导意见?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是怎样的情况?如何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2014年8月26日9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夏农作客中国政府网,回答相关问题,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如何进一步扩大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开放?

   [夏农]创造良好环境,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体制机制制约较多,为进一步给生产性服务业松绑,指导意见明确要进一步扩大开放。进一步扩大开放包含了以下几个层次的要求:首先,进一步扩大开放是全领域、全方位的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要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竞争促发展的思路,高度重视、深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生产性服务业的进一步扩大开放问题。其次,进一步扩大开放包含了对外开放,也包含了对内开放。对外开放总的要求是要加快研究制定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政策措施,对已经明确的扩大开放要求要抓紧落实配套措施,要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要放开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

    对内开放要进一步放开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第三,对国内企业走出去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大力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营销渠道,鼓励设立境外投资贸易服务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咨询服务。第四,明确了试点的要求。强调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发挥好服务业各类试点的作用,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服务业领域先行先试的作用,加快推进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与港澳,福建厦门、平潭和江苏昆山与台湾的服务业合作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责任编辑: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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