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宪忠:不动产只有登记才能够获得法律充分承认和保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8-27 16:1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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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终于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不动产统一登记,究竟意味着什么?它有何深远的意义?它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何种变化?8月27日15时,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社科院长城学者孙宪忠作客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回答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

    [主持人]不动产为什么要采取依申请的原则?

    [孙宪忠]我们首先要知道这个权利不是登记而来的,比如你要买我的房子,你要知道不是从登记机关买房,我们是借助登记的措施实现国家通过登记把权利转移给你,权利本身不是从登记产生的,这是我们首先要了解清楚的。没有登记的肯定会有很多的权利。为什么我们要说到申请原则,在现实的生活中,如果登记的情况下,就能够获得法律充分的承认和保护。没有登记的话,常常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和承认。

    在现实生活当中,在物权立法当中做调研的时候就遇到了这种情况,有些人登记在别人的房产下,有些明星给房地产商代言,给他一个房子,写了协议,后来这个房子一涨价把房子卖给别人了,可是他没有登记,别人买了房子就办了登记,这种情况下,法律当然要保护办了登记的人。在这种大前提的情况下,我们就知道了如果做一个不动产的权利人你要充分的意识到,只有获得登记才能够获得法律的充分承认和保护,所以就必须要积极主动的办理登记。权利是你的,国家不能强制性的,但是你要知道要获得国家的保护,就要积极主动的申请登记,这就是申请原则的基本依据。

责任编辑: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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