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从信息公示的角度保障了企业的公平竞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9-01 09:2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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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二十五条,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重要一环,《条例》的实施将给传统的市场监管方式带来哪些变化?有何深远意义?9月1日9时,工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旭东作客中国政府网,解读《条例》,并回答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

    [主持人]对条例的出台,企业和社会有什么反响?

    [赵旭东]这个条例对企业和社会各方,可能以前很少了解,不太熟悉,因为是一个新出台的法规。但是我想随着法规的施行,大家可能会对它有更多的关注和了解,确实跟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对企业的一种重大意义就像这个条例第一条当中说的,也是刘局长刚才说的,有几个方面和企业的自身利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规范信息公示行为,怎么公示?公示的要求内容和程序是什么?这个条例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另外,这个条例说要保障公平竞争,这个很重要,企业能不能在同样的条件下进行竞争,有什么出现不公平的竞争情况,从信息公示的角度保障了企业在同样的条件下开展公平竞争。还有一个是交易安全,在市场交易当中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企业怎么样在交易当中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资产和清偿能力,这些同样是至关重要的。

责任编辑: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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