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排污权交易流向有利于规范跨区域、跨行业的交易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9-04 11:5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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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前试点地区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核定,到2017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为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奠定基础。《意见》提出了哪些新的原则和制度设计?市场机制在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中将起到什么作用?9月4日10时30分,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副司长黄小赠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为什么要规定电力企业不得与其他行业企业进行大气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也不允许工业污染源与农业源污染源进行排污权交易?

    [黄小赠]国务院《意见》专门就控制交易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什么这样规定?因为这是环境属性所决定的。严格控制交易流向有利于规范跨区域、跨行业的交易。火电企业原则上不得与其他企业进行涉及大气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主要考虑是火电企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通过远距离输送和大气化学反应等导致区域性酸雨和PM2.5污染等大气环境问题,而低矮面源影响的主要是局地环境空气质量。鉴于高架源与低架源对环境影响的机理、方式差异很大,《意见》作出这样的规定,这也是确保不出现由于排污权交易导致局部地区环境质量恶化、环境污染“热点”问题出现的一种制度保障。

    关于农业源和工业源不得交易的问题,《意见》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考虑是,农业污染源产生的污染物来源于农业生产和畜禽养殖中的农田径流和动物排泄,自然降解能力强。比如畜禽养殖产生粪便、污水等污染物,土地消纳能力够的话,它是可以综合利用的,甚至可以变成资源。但是如果说土地消纳能力不够,排污又比较集中,就容易造成水体、土壤环境的污染。这些污染物易于被土壤植被、水生物等分解吸收,相对其他类型的污染物较容易处理。

    但工业产生的污染物,性质、来源和危害程度完全不一样。这些污染物多数来源于人工合成,其存在形式较为复杂,部分污染物还会与一些难降解物质或有毒有害物质混合,难以自然降解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大。环保等监督部门,现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监管。由于农业污染源与工业污染源的排放形式、处理难易程度和环境影响都存在很大差别,所以《意见》明确规定,工业污染源不得与农业污染源进行排污权交易,工业污染源要根据自身污染的情况、污染的性质和污染物的来源,采取合适有效的深度处理措施,推行绿色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责任编辑: 胡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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