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制度作为人才评价制度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9-10 11:4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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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4年9月10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李章泽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日报社 记者]国务院提出要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请问主要指取消哪些职业资格?现在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安排如何?对于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是指取消所有职业资格许可,还是指取消职业资格制度?

    [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 张立新]这个问题社会高度关注,我们也有必要及时地向媒体和公众说清楚。我们国家从1994年开始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目前职业资格分为两类:一类是准入类职业资格,另一类是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准入类职业资格具有行政许可性质,国家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具有行政许可性质,是面向社会提供的人才评价服务。按照国务院要求分批取消资格许可事项,这里所指的“资格许可事项”主要是指取消一些准入类职业资格,对没有法律法规设置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对有法律法规设置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准入类职业资格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目前掌握的原则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一律取消;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也要予以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刚才说到的取消职业资格,不是指取消所有职业资格,更不是指取消职业资格制度。职业资格制度作为人才评价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这项制度对于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促进人员合理流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在推行这项制度中,有两点需要强调:一、要按照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不断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要进一步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加大清理规范力度,转变监管方式,打掉市场主体创业兴业的“拦路虎”,消除不必要的就业创业门槛,杜绝乱考试、乱发证的现象,以减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负担,创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二、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要求,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就业,但目前,确有一些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应该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而无法实行就业准入,比如,锅炉设备操作工、锅炉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食品检验工等职业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无法设置为准入类职业资格,一些行业部门、用人单位对此反映强烈,要求增加持证上岗职业。针对这种情况,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的同时,要建立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有关规定,加快制定出台《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将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确有必要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设置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减少职业资格与严格执行就业准入两者并不矛盾,都不可偏废。该减少的一定要减少,该准入的也要实行准入。

责任编辑: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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